异地转业落户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1 04:49:37 程序应用

异地转业落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县、市(含县级市)以上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军官转业落户证明书》。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转业证》。

接收单位证明,如随配偶落户,还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安置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领导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若申报人不方便到县、市公安局审批,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在《落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将上述证明材料交户籍窗口,由户籍民警统一上报县、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派出所根据县、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结果办理落户。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申请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没有注销户口的,户籍警可根据本人提供的证明更改户籍信息内容。

异地办理转户手续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是工作转户,需要新公司开具新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工作证明,并且还要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如果是结婚转户,需要携带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配偶的姓名或者本人,其他人的无效)以及结婚证原件。

拿到准迁证后,需要到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划转户口关系。最后,拿着迁入变动单到当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完成异地转户口手续。

建议: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有需要,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安置办公室或公安派出所,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尽量提前安排,避免在办理过程中因为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而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