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离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协议离婚
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
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双方持有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持有的离婚协议书
协商达成离婚协议
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准备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接受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登记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起诉状:详细陈述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债务证明等。
其他相关材料:如法院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证据。
提起诉讼
单方面申请离婚时,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审查后受理并立案。
法院审理
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进行审理,并依法裁判。
判决
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并发放离婚证。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应尽量协商一致,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诉讼离婚:若协商无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希望以上信息对彭水县的离婚程序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