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监管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检查措施
现场检查:由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实地检查,确认苗木的相关证件和种植情况。
委托质检机构抽检:对苗木进行质量抽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不定期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林木种苗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治,确保市场规范。
监督检查程序
执法检查人员告知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来意,并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实地现场检查:对苗木进行现场检查,包括查看相关证件、测量苗木规格等。
对于现场发现的一般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则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交当事人确认签字,并进行跟踪督查。
监督检查处理
对委托林木种苗质检机构进行的质量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对违法行为提交林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苗木进场监理
查验“三证一签”或“二证一签”,包括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检疫证、苗木合格证和苗木出圃标签。
抽查苗木的高度、胸径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苗木种植质量监理流程
检查承包人施工准备情况,包括审核苗木种植方案和计划、苗木病虫害检查、苗木和肥料选择、确定苗木种类和大小。
检查种植区域内清理情况,包括坡度、表面平整度、土质是否换土。
检查种植坑开挖,包括平面位置、尺寸大小、深度。
检查底肥撒铺、苗木种植及填土覆盖、定期浇水、除虫和覆盖。
苗木成活率自检,承包人提交报验单,监理验收,签发交工证书。
问题处理与整改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问题,要求当事人确认签字,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苗木的质量和合规性,保障林业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生态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