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代理公司注销程序如下:
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工作
清算组成立后,展开清算工作,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在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办理税务注销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完成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作清算分配方案,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持公司的股东决议、公司和分公司的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办理注销登记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公告等文件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注销登记批准后,工商局会发给你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税务机关、技术监督局、银行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有关证件的注销手续。
注销其他相关证件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建议:
在进行公司注销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代理机构,确保所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注销过程中,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