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改造报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规划部门审批
提交报建申请,说明改建扩建的意图与规划。
提供详细信息,如阳光房的位置、面积、高度和与周边建筑的间距等。
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整体规划布局进行审核,获得规划许可。
用地审批
若扩建涉及增加用地面积,需核查土地性质和土地利用规划。
提供用地范围图、土地权属证明等资料,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施工许可证申请
凭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明等。
安全鉴定
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时,需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审定方案。
评估建筑结构安全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变动方案。
办理报建手续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复审、审批和发证。
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需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其他相关审批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需符合特定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棚户区改造等特定项目需经过拆迁、安置、补偿与安置等流程,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临时建筑报批
需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递交相关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支付补偿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具体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改造内容而有所不同,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