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选支委的主要程序如下:
呈报补选请示
党支部出现缺额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增补选意见。
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
党支部需将本届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增补选举时间大致安排、增补支部委员的名单、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书面向上级党委报告。
进行选举教育
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开好支部大会指导思想的教育、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酝酿确定候选人
上级党组织对支部请示的内容同意后,支部委员会即可组织全体党员推荐、酝酿,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
将预备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筹备会务工作
主要包括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党组织印章或代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增补支委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
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增补选举,并指导党支部。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报告增补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的情况,经大会讨论通过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重新明确委员分工
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新增补的党支部委员进行职责分工。
根据工作实际,原来的委员分工也可以进行调整。
增补结果及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将增补结果及分工调整情况报上一级基层党委备案,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以上程序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增补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