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的现实符合以下标准:
程序合理:
法律程序应当遵循预先设定的正当和合理的步骤和方法,确保各方主体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对待。
民众认同:
程序正义的实现需要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确保法律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以增强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
法官权威:
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应保持独立和公正,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树立司法权威。
机会平等:
程序正义强调各方主体在司法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无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如何,都应得到公正的对待。
手段合法性和形式正当性:
执法过程中应使用合法的手段,确保程序的形式正当性,避免任何非法或不公正的行为影响司法公正。
公开审判:
审判过程应公开透明,允许公众旁听和监督,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无罪推定: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获得无罪推定,确保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告人不受刑事追究。
自由心证:
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应根据自己的良知和专业知识,对证据进行自由评价,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平衡:
程序正义强调程序的重要性和优先性,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实体正义的实现,两者应相互补充和平衡。
程序正义与人民调解的结合:
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程序正义与人民调解相结合,通过公正的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程序正义的现实符合一系列标准,包括程序合理、民众认同、法官权威、机会平等、手段合法性和形式正当性、公开审判、无罪推定、自由心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平衡以及程序正义与人民调解的结合。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程序正义的现实基础,旨在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法性,最终实现法治国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