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申报程序因不同的体育活动和申报主体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个通用的体育申报程序概述:
启动申报
国家体育总局每年印发通知,启动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
组织申报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区域内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
拟申报示范基地的所在地人民政府、示范单位的申请单位、示范项目的项目运营机构(或主办方、所有权方)按要求向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审核报送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组织审核,对经审核认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合法性审查、安全生产隐患审查等),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推荐报送。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首先通过“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信息系统”(www.sport.gov.cn/tycyjd)填报,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后,通过系统功能将材料完整导出,印刷装订并加盖公章,形成纸质申报材料,于规定日期前以省(区、市)为单位汇总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体育总局。
审核过程
申报审核由承办方负责,包括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疑点,承办方将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或说明。
承办方在审核过程中可以进行现场勘查或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结果
批准的申请人将获得《体育赛事大型活动批准函》和承办方的支持,可以进行后续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将申报材料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进入立项评审环节。
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3年申报资格和申报人所在单位1年申报资格。
请注意,具体的申报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体育项目、活动类型以及申报主体而有所调整。建议详细查阅相关体育部门发布的具体申报指南或规定,以确保申报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