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退赃的程序如下:
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需要向公安机关说明相关情况,交待犯罪事实以及赃款赃物的相关情况。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会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但此时不会直接开始退赃工作。
审查起诉阶段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较早、较积极地退赃退赔,以取得检察院的更好效果,对被告人有利。
法院审理阶段
审判阶段是退赃退赔的重要环节,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与法官沟通,将赃款、赃物或折现金额交给法院,法院会认可并可能据此作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判决。
案件结案
对于已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应通过相关部门上缴国库,或者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及受害机构或单位。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建议:
犯罪嫌疑人应尽早退赃退赔,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退赃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赃款赃物得到合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