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程序是指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暂时不予羁押,并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自由行动的一种强制措施。以下是取保候审程序的详细步骤:
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
审查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同意取保候审,需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提供保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担保或提供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保证金数额通常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
执行取保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会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并监督其遵守。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管。
结束
取保候审期满或案件办结后,取保候审程序结束。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从事妨害诉讼的活动等。取保候审的目的是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