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立案
侦查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后,进行初步调查,认为存在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予以立案。
侦查
立案后,侦查机关进行一系列法定侦查行为,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
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侦查机关将案件整体移送到公诉机关。公诉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确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判阶段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进行第一审刑事审判程序,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和合议庭合议等法定程序。最后,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此外,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
建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申诉、控告。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