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的过程步骤如下:
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申请执行人需持有确凿且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法院受理
法院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法律文书是否生效、是否包含给付性内容、申请执行人是否有权申请执行等。
发出执行通知
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对于不动产,查封期限为3年;对于车辆,查封期限为2年;对于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1年。
财产查控
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包括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财产处置
对查封、扣押、冻结到的财产进行划扣或拍卖、变卖等措施,以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
结案
当事人收取执行案款后,法院发放结案通知书予以执行结案。
异议与复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
建议:
在执行程序开始前,申请执行人应充分挖掘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尽量通过柔性手段解决问题。
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及时进行财产查控,并根据财产类型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财产线索和报告财产状况,以便法院能够高效、公正地完成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