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公示之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等待录用审批
公示期结束后,如果拟录用人员没有引起任何异议或有反映的问题但经查证不影响录用,将进入录用审批流程。
面试或体检
在某些情况下,招录机关可能会安排面试或体检。最终结果会在面试或体检后,根据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体检和考察
拟录取人员需参加体检、政审和考察。
签订劳动合同和培训
经过各项选拔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被正式聘用为公务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的公务员需要接受一定的培训和考核,以适应工作。
办理录用手续,入职
公示期结束后,组织考试的单位会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会议研究,并报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后就可以办理入职手续。
调档和报到
拟录用人员需要做好调档准备,包括户口迁移和档案提取等。在拿到介绍信后,应与用人单位联系,明确具体入职时间和相关事宜。
领取录用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招考单位会发录用通知,考生根据该通知去单位报道,再参加初任培训,最后上班。
备案和审批
根据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公示期满后,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建议考生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入职手续的进展和相关要求,确保顺利完成所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