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简化程序,也称为简易招标程序,是指 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这种程序适用于简易工程以及其他可以抽签定标的工程招标。简易程序的招标投标周期通常为5-10日。
简易招标程序的主要步骤包括:
招标邀请:
招标人向3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并发放给潜在投标人,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由招标人在招标办工作人员监督下于开标前半小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开标: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召开开标会议,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一般为7-10天。
评标和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公示2个工作日,未接到投诉的,招标人可签发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将书面合同及其他招投标资料报招标办备案。
这种简化程序适用于金额较小的项目,因为这些项目可以通过招标公告完整表述招标要求,投标人只需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即可。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招标程序,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