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诈骗官司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报案与立案
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立案调查。
侦查阶段
立案后,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
侦查机关可以刑事拘留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并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检察院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判阶段
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起诉的,提起公诉。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普通程序审理的诈骗案件应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执行阶段
如果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进入执行阶段。
如果发现执行过程中有诈骗成分,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调查。
以上是打诈骗官司的基本程序,具体案件可能会因复杂程度和其他因素有所调整。建议受害人在整个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调查,及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